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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律师二审介入江苏高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逆转一审败诉结果获全面胜诉

2026/6/12

近日,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案圆满结案。

本案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近似的标识引发的纠纷,一审法院认定委托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00万元。委托人获败诉判决后于上诉期内紧急委托德恒黄敏和汪梦麟律师代理案件二审阶段。

德恒律师二审介入后,全面调阅一审卷宗、重新组织证据体系并提交新证据、针对一审证据发表针对性补充质证意见。在此过程中,德恒律师敏锐发现原告据以主张权利的装潢权属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一审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权利装潢在被诉侵权产品首次使用前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装潢”。与此同时,德恒律师系统梳理了一审法院认定的委托人销量证据的计算逻辑与实际利润的偏差,进一步质疑了一审判决认定的赔偿数额的合理性。德恒律师从权利基础、侵权认定及赔偿数额等多个角度提出有力异议,从根本上动摇了一审原告的请求权基础。

上述异议促使一审原告重新评估诉讼结果,经二审法院主审法官多次调解劝说,最终委托人与一审原告达成和解,一审原告同意撤回起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并撤销一审判决,双方纠纷终结。

本案德恒律师通过深度梳理一审案卷信息,全面审查关键证据发现问题,同时在二审阶段积极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最终力挽狂澜,逆转一审败诉结果,为委托人挽回近三百万损失。该案充分体现了德恒律师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深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德恒律师凭借敏锐严谨的证据审查能力与专业务实的诉讼策略,为委托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获委托人高度评价。